姗姗来迟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,这一次可能真的要“起风”了。
发改委日前印发的《“十三五”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中明确,截至2020年,我国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,城市污水处理率将逾近9成。而就农村水环境治理,《规划》提出,未来5年县城污水处理覆盖率将达85%,其中东部地区建制镇达到70%,中西部地区达到近一半;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。
在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院长助理肖琼看来,“长久以来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重工业而轻农业、重城市而轻农村,导致部分乡村‘垃圾靠风吹、污水靠蒸发’的乱象愈发加剧”。据住建部的公开资料显示,2016年,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22%。值此背景,作为农村环境治理的重头戏,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。近年来,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,也在寓意着农村污水市场正悄然升温。
早在2015年8月,在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》指出,自2016年起,我国将持续发力农村污水处理,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三年提升专项行动,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。据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现阶段的农村污水治理,主要采取推进、梯次推进等策略,临近城市管网的纳入城市管网、人口较多的村庄建集中污水处理站、更分散的建分户污水处理设施。
利好政策不仅于此。在日前环保部与财政部发布的《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“十三五”规划》中,农村污水处理再次被提及。据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消息,新政强调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涉及各省(区、市)的14万个建制村。整治“好水”和“差水”周边的村庄,涉及1805个县(市、区)12.82万个建制村,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%;其中,涉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县284个2.46万个建制村,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18%。
《规划》还划定优先整治区域,包括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、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将被视作农村治水的发展区域。与此同时,《规划》对农村污水处理的具体任务亦予以明确分工: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将涵盖污水收集管网、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、氧化塘等分散式处理设施。
另一方面,经过十多年的发展,与接近饱和状态的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相较,农村污水处理市场仍存巨大的市场刚需,被众多环保视作水处理市场的下一个风口。业界普遍预测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有望陆续得到释放,从建设加上运营的总投资额达到1400亿元。
然而,由于地区分散、人口密度大等因素,我国至今还有逾1亿户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。在此前的媒体调查中,部分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备仍普遍存在“晒太阳”的尴尬现实:“建得起、用不起”或“建不起、更用不起”现象十分普遍。而一些地方总投资逾亿元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,要么是逾期严重,要么则是建成后长期闲置。
造成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闲置的另一个因素是,由于财政补贴机制的扶持倾向,一些污水处理项目规模被刻意“放大”,结果造成项目建成后运营费水涨船高,成为地方财政与承接商“无法承受的痛”,被晾晒在一旁。而在环保人士董智明看来,缺乏量体裁衣的商业模式,亦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掣肘之一。目前,由于顶层设计中尚未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管理与责任主体,各地在计费方式、接管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待补短板。
众所周知,中国美,农村美是不可或缺的元素。因而,尽管任重而道远,但国内机构预测,农村污水处理市场仍将驶入发展快车道。